上一卷

漢譯南傳大藏經 第68冊
No.35 清淨道論(第8卷-第13卷) (6卷)
【佛音撰 悟醒譯】
第 13 卷

 

[P.407] 第十三品 神通之解釋

〔二、天耳界論〕

今於順序到達解釋天耳界。其〔解釋天耳界〕時及今後〔解釋〕三神通,〔聖典文句之〕義:「彼心如斯等持之時。」等,當知由己〔解釋神變〕所說同方法。而〔今後〕所有〔說明神通之〕時、可僅解說相異之處。

「彼以清淨超人之天耳界,能聞天、人等兩者遠、近之聲」。

右〔聖典之文〕中,「以天耳界」之句中,相似於天故為「天」〔的〕。天〔耳界〕是善行業之所生故,無謄汁、痰、血等之障礙,並解脫隨煩惱故,得天之淨耳界領受甚遠之所緣。而此〔瑜伽〕比丘之智耳界,是精進修習力所生之故,相似於〔天耳界〕。相似於天,故「天」〔的〕。又由天住所獲得,自依止於天住故亦云「天」。由聞義與非命之義為「耳界」,又行耳界作用,如耳界故亦云「耳界」。其「以天耳界」。「清淨」是徧淨、無隨煩惱。「超人之〔耳界〕」,是超人之〔聽力之〕境界,即聽力超人之內耳界,超越而存在。「聞兩者之聲」,以聞兩者之聲。云何為二者?「天及人」,可言為諸天之〔聲〕與諸人之聲。當知以部分述此聲。「遠與近」,遠處他世界之聲,又近者及至依止〔寄生〕自身之生物聲。言聞其等〔之聲〕。當知是敘述全部此〔種種有情非情之聲〕。然,云何而令生起〔天耳界〕耶?

[P.408] 彼瑜伽比丘,入定神通之基礎禪而出定,由徧作〔準備〕定心,最初第一當顧念聞自然之〔肉〕耳,來自遠處獅子等之麤聲,〔由此而〕精舍之鐘音,太鼓音,螺貝之音,沙彌或少年比丘高聲讀誦之誦聲、一般人人之說話:「尊師!云何。」「諸賢!何耶?」等之聲,鳥聲、風音、足音、水沸騰唄囉唄囉之音、大陽熱乾多羅葉之音,如蟻等所起之音,顧念由最麤始,次第而細之音。彼可作意於東方有諸音之音相。可作意於西方、北方、南方、下方、上方、東隅、西隅、北隅、南隅有諸音之音相。亦可作意為麤〔音〕細音之音相。彼等諸音就是彼自然之心明瞭,然者,於〔彼之〕徧作定心極為明瞭。彼作意如是之音:「今要生起天耳界。」以彼等何之諸音為所緣,生起意門轉向〔心〕。此滅之時,速行四或五之速行〔心〕。其〔速行心〕最初之三或四名為徧作、近行、隨順、種姓之欲界〔心〕,第四或第五安止心而屬色界第四禪。其中,與彼安止俱生起之智,當知此是天耳界。

其後〔其天耳界〕是令攝入於其〔智〕耳中。欲強化其〔耳界〕者,是唯一指之限:「我聞此處範圍內之音。」而可令〔其〕增大。由此從二指、四指、八指、一張手、一羅多那〔一肘即二張手〕、內室、前庭、堂閣、僧房、僧伽藍、附近之村、由一地方等乃至一輪圍〔世界〕或由此限更止境令增大〔範圍〕。如斯證得神通之〔瑜伽〕者,觸基礎禪之所緣而〔聞〕起於範圍內之音,雖然不更入定於基礎禪, [P.409] 以神通智而聞〔其範圍內之音〕。又如斯聞者,〔其音〕雖為〔一面〕螺貝、大鼓、小鼓音之一騷音如至梵〔天〕界,〔對其音〕欲一一辨別「此是螺貝之音,此是大鼓之音」,立刻得到簡別。

天耳界論畢

〔三、他心智論〕

〔「彼如斯心等持……達不動時,為〔得〕他心智而令導引趣向。彼以〔自己之〕心悉知其他諸有情、其他諸人之心:

    有貪心者而知有貪心
    離貪心者而知離貪心
    有瞋心者而知有瞋心
    離瞋心者而知離瞋心
    有癡心者而知有癡心
    離癡心者而知離癡心
    沉鬱心者而知沉鬱心
    散亂心者而知散亂心
    高大心者而知高大心
    不高大心者而知不高大心
    有上心者而知有上心
    無上心者而知無上心
    等持心者而知等持心
    不等持心者而知不等持心
    解脫心者而知解脫心
    不解脫心者而知不解脫心」〕

於他心智論,「為〔得〕他心智(解心智)」之句,理解故為解是悉知之義。以理解心是解心。解心且是智故言「解心智〔他心智〕」。「他之諸有情」,是除自己外,其餘之諸有情。「他之諸人」,此不過與前面之同義語而已,但所化者為〔令徹底〕,又為美其說示而用種種之文。「以自之心」,由自己之心而為彼等之心。「悉」,是〔種種〕差別。「知」,是知有貪等種種之種類。

然者,此智云何令生起耶?謂由此天眼而成。其〔天眼〕是此〔他心智〕之徧作(準備)。故彼比丘令增大光明,以天眼見他人心臟附近存在〔其〕血液之色,可徧求〔他人之心〕。然,若喜心之作用時,〔血液之色〕赤而如熟榕樹果,若憂心之作用時,〔血液之色〕黑如熟閻浮果,若捨心之作用時,〔血液之色〕澄清如胡麻油。故彼〔瑜伽者〕:「此物〔血液〕是喜根所等起。」「此是憂根所等起。」「此是捨根所等起。」各各見他人心臟血液之色而徧求〔其〕心,可使強力他心智。然,彼如斯強力之時,雖不見心臟〔血液之〕色,〔即無準備定立刻由他人之〕心而轉轉其心,次第了知一切之欲界心、色〔界心〕、無色界心。義疏亦如次說:「欲知於無色〔界〕他人之心者,〔於無色有情無心臟或根之變化〕而見誰之心臟耶?眺望誰之根之變化耶?亦不〔見〕誰〔心臟或根之變化〕。此是神變者之境〔對象〕——彼顧念〔三界〕何處之心便知十六種之心——其〔十六種之心〕。此見〔他人心臟〕之說,〔是對於〕未達入〔神通之初學〕者而說。」

[P.410] 其次,「有貪心」等之〔語〕中,應知貪俱之八種心是「有貪之心」。其餘之〔三界及出世間〕四地之善、無記之心是「離貪〔之心〕」。而二之憂心與二之疑、掉舉心之此等四心,於此〔有貪心、離貪心之〕二法中所不包攝。然,某長老等以其等〔四心〕便包攝於〔此二法中〕。

其次二種之憂心,謂「有瞋之心」。〔三界出世間之〕四地一切善、無記〔心〕是「瞋離〔之心〕」。其餘之十不善心〔此有瞋心、離瞋心之〕二法中所不包攝。然,某長老等以其等〔十不善心〕亦使包攝於〔此二法中〕。

其次「有癡、離癡」之句中,依他人之方法〔嚴密而言者〕,唯與癡、掉舉之二〔心〕是「有癡〔之心〕」。然,癡是生於一切之不善〔心〕中故,應知十二種之不善心皆有疑之心。其餘是「離癡〔之心〕」。

其次從惛沈、睡眠之〔心〕是「沈鬱〔之心〕」,從於掉舉〔心〕是「散亂〔之心〕」。色界、無色界〔之心〕是「高大〔之心〕」,其餘「不大高〔心〕」一切之〔欲、色、無色〕三地之〔心〕,是「有上之〔心〕」,出世間〔心〕是「無上〔之心〕」。達近行定之〔心〕、安止定之〔心〕,是「等持〔之心〕」,不達此兩定〔之心〕,是不「等持之〔心〕」。彼達分〔解脫〕、鎮伏〔解脫〕、正斷〔解脫〕、安息〔解脫〕、遠離解脫〔之心〕,是「解脫〔之心〕」,不達右五種之解脫〔心〕,應知是「不解脫〔心〕」。

如斯,得他智之比丘:「有貪心者而知有貪心。」乃至——「不解脫心者而知不解脫心」,如斯知一切種類〔之心〕。

他心智論畢

〔四、宿住隨念智論〕

〔彼如斯心等持……達不動之時,為〔得〕宿住隨念智使引導趣向其心。彼隨念種種之宿住,即〔隨念〕一生、二生、三生、四生、五生、十生、二十生、三十生、四十生、五十生、百生、千生、百千生、甚多懷劫、甚多成劫、甚多壞成劫。「我於某處有如是名、如是姓、如是容貌、如是食物、如是苦樂之享受者、如是壽量。其〔我〕由此死而生於某處。於其處我有如是名、如是姓、如是容貌、如是食物、如是苦樂之享受者、如是壽量。其〔我〕由此死而生〔人界〕」,如是隨念甚多宿住之樣相或素姓〕。

於宿住隨念智論,「為〔得〕宿住隨念智」,是為對於宿住隨念智。宿住是住於宿世過去生之〔五〕蘊。住者是居住、經驗使自己〔於五蘊〕相續中生滅,又住者諸法也。所謂住是以境住(經驗所緣)而住,〔即〕依自己之識而認識分別,如在隨念斷路者(佛)之時,由他人〔佛〕之識亦能認識〔分別〕。彼等〔斷路者之隨念〕, [P.411] 唯於諸佛能得。「宿住隨念」是隨念宿住處之念,此為宿住隨念。「智」是與其〔宿住隨〕念相應之智。如斯言為宿住隨念智此是「為得宿住隨念智」,為證得、為得此智而言。「種種」是種種類,又〔具〕起種種之行相所說明之義。「宿住」是直自過去生為始、各各之相續住。「隨念」是依〔五〕蘊之次第,又隨行死與結生而憶念。

然,此宿住有六〔種〕人之隨念:即外學、普通之聲聞、大聲聞、第一聲聞、辟支佛、佛。其中外學唯能隨念四十劫,不能多此以上。何故耶?慧之弱故,因彼等無名色之分別故慧弱。普通之聲聞亦隨念百劫、千劫,乃慧弱故。八十之大聲聞隨念十萬劫。〔舍利弗與目犍連之〕二人第一聲聞,〔隨念〕一阿僧祗與十萬劫。辟支佛〔隨念〕二阿僧祗與十萬〔劫〕。然,以上是彼等〔福智〕勢力之〔範圍〕。然,諸佛即無界限。

然而外學僅依〔五〕蘊次第而憶念。不依次第而不能依死與結生而憶念。然,彼等如盲者,不能〔自由〕入於所欲之處所。又如盲目者不能離手杖而行,彼等〔外學〕不離〔五〕蘊而憶念〔宿住〕。普通聲聞依〔五〕蘊次第而隨念,亦依門跳入死、結生而〔隨念〕。八十之大聲聞亦同樣。然,二人之第一聲聞不依〔五〕蘊之次第。見某身體之死而知〔其〕結生,更見其他〔身體〕之死而〔知其〕結生,依跳入死與結生而行〔隨念宿住〕。辟支佛亦同樣。然,諸佛亦不依〔五〕蘊次第,亦不依跳入死與結生。然,彼等〔諸佛〕,於數千萬劫中之後時代或前時代,由所欲〔之憶念〕皆明瞭其處所。故數千萬劫亦如省略文而省略,跳入欲〔憶念之〕一切處所,如依獅子之跳入而〔堂堂〕行〔憶念〕。如斯行〔憶念〕彼等〔諸佛〕之智,猶如熟練射貫頭髮之沙羅萬伽〔菩薩〕之放射矢,不受途中之樹或蔓等之障礙而必中標的, [P.412] 如不妨、不違,不妨途中之諸生,不違〔目的〕,故能不妨不違而所欲之〔憶念〕把取各各之處所。

又其次,隨念宿住之諸有情中,外學宿住之〔智〕見現起如螢光,普通聲聞之〔智見〕如燈光,大聲聞之〔智見〕如炬光,第一聲聞之〔智見〕如明星之光,辟支佛之〔智見〕如月光,諸佛之〔智見〕現起莊嚴千光如秋空之日輪。又外學之宿住隨念如盲者依其杖端而行;普通聲聞之〔宿住隨念〕如渡獨木橋,大聲聞之〔宿住隨念〕如〔一時能渡四、五人〕之行橋;第一聲聞之〔宿住隨念〕如車行之橋;辟支佛之〔宿住隨念〕如行步之大道;諸佛之〔宿住隨念〕如車行之大道。

而〔本書〕之論說是聲聞宿住隨念之意義。故「隨念」是依〔五〕蘊之次第,又隨行於死與結而憶念。故欲如斯隨念初學之比丘,由行乞食後而還,獨居而禪思,次第入定於諸四禪,由神通之基礎禪出定,應顧念〔今坐〕最後之座。由此〔追遡〕而設座,進入〔自己〕之坐臥處,由順次追遡顧念終日終夜之所行:收納衣牀、食時、由村而歸時、於村行乞時、為入村行乞時、出精舍時、於塔廟庭或菩提樹庭之禮拜時,洗鉢時、執鉢時、由執鉢時〔追遡〕至行洗臉止,於早曉時之所行、於後夜之所行、初夜之所行。而以上之事普通心亦能明瞭,然,徧作(準備)定心即成極明瞭。若此時有何事不明瞭者,應更入定於基礎禪,出定而顧念。如斯即如點燈火時之明瞭。如斯於順次追遡顧念第二日〔之所行〕、第三日、第四日、第五日之〔所 [P.413] 行〕、十日間、半月間、一月間、乃至一年間之所行。依此方便顧念十年、二十年乃至於此一生自己之結生者,應念前生之死於剎那作用之名色。然,賢明之比丘於一次〔之顧念〕而除掉結生得〔前生〕之死剎那名色為所緣。然,於前生之名色既無餘消滅而他〔之名色〕生起故,其〔前生之〕處所如冥闇暗黑,由劣慧者所難見。〔然〕,彼〔劣慧者〕亦不必斷滅顧念:「我除去結生不能於〔前生〕死剎那作用之名色為所緣。」彼同樣數數應入定於基礎禪。由此出定而顧念其〔前生之〕處所。如斯而為者,猶如強力者為重閣之角柱而伐大樹,〔開始〕伐枝葉而因斧之刃毀壞雖不能伐大樹,但無須絕望而放棄,往打鐵店作銳利之斧,更來砍〔樹〕,再毀〔其刃〕者,同更作而砍伐、彼如斯伐時,既砍斷之部分無更砍伐之必要,以砍伐未砍伐之部分故,如不久而倒其大樹,由基礎禪而出定,不顧念前既顧念之〔所緣〕,唯顧念結生,不久而除去結生可所緣〔前生〕死剎那作用名色。以樵夫、理髮者等〔之譬喻〕說明此義。

〔顧念〕右之時,最後由坐於〔現在之座追遡至現世之〕結生止為所緣而作用之智,不名為宿住智,但言徧作〔準備〕定智——或人人言〔此為〕過去分智。以其〔過去分智〕關為色界〔定〕而〔彼等所說者,徧作定智為欲界定故,名此為過去分智〕是不適當。——然,過了結生而〔前生〕死剎那之作用名色為所緣,彼比丘生起意門轉向〔心〕,其消滅時,其同以〔名色〕為所緣而速行四或五之速行〔心〕。〔其中〕最初之〔三或四之速行〕,與既曾說之同樣,名徧作、〔近行、隨順、種姓〕等之欲界〔心〕。最後〔之速行〕是屬於色界第四禪之安止心。其時,此〔安 [P.414] 止〕心共所生起之智,即是此宿住隨念智。依與其智相應之念「隨念種種之宿住。即一生、二生……乃至……如斯隨念甚多宿住之樣相或素姓」。

右文中,「一生」是由結生始至於死止屬於一生,亦為〔五〕蘊之一相續。「二生」等亦與此同樣。其次「甚多壞劫」等之文句,當知有損減之劫為「壞劫」,有增益為「成劫」。其中由壞〔劫〕亦包攝壞住〔劫〕,〔壞住劫〕是以〔壞劫〕為出發點之故。又由成劫包攝成住〔劫〕。然,如斯解時,說:「諸比丘!有此等之四阿僧祇劫。云何為四?是壞、壞住、成、成住也。」此等〔四阿僧祇劫〕是徧攝〔於壞劫、成劫中〕。

〔世界之破壞〕

其中有三壞,「是水壞、火壞、風壞」。三壞有界限,〔第二禪之〕光音〔天、第三禪之徧淨〔天、第四禪之〕廣果〔天〕。由劫火而壞滅時,光音〔天〕以下〔即至初禪天止〕被火所燒。由〔劫〕水壞滅時,徧淨〔天〕以下〔即至第二禪天止〕被水所沒。由〔劫〕風所壞滅時,廣果〔天〕以下〔即至第三禪天止〕被風所吹滅。而〔此所〕詳說,常於一佛之剎土滅亡。

於佛剎土有三種,誕生剎土,威令剎土、境(所緣)剎土。其中「誕生剎土」是如來之著胎等之時所震動一萬輪圍世界以內。「威令剎土」是如寶經、蘊護咒、幢頂護咒稻竿護咒、孔雀護咒等,護咒威力所作用之一兆輪圍世界以內。境(所緣)剎土是無邊無量〔之世界〕。說:「或限所望。」是如來所望之一切處〔境剎土〕皆悉知。

如斯此三佛剎土中,〔於壞劫之時〕一威令剎土滅亡。而其滅亡時,誕生之剎土亦必滅亡。〔威令剎土〕要滅亡其剎土全部必一起滅亡,成立亦必一起成立。應知其滅亡及成立〔之狀態〕如次,

[P.415] 〔一、依火之破壞〕

即由劫火而滅時,最初以劫令滅亡而起大雲,於一兆之輪圍世界降一大雨。人人滿足喜悅取出一切種子而蒔。然,穀物生長〔適〕於牛所噉之程度大時,如驢鳴〔之鳴聲咕嚕咕嚕唯雷之〕鳴而無一滴之雨。其時,雨完全斷絕。即此事世尊說:「諸比丘!有數年、數百年、數十萬年天不降雨時。」依雨水而活之有情命終而生於梵〔天〕界,或依花菓而活之天神亦〔生於梵天界〕。如斯經過長久之時,此處彼處之水涸渴。如斯次第魚、龜亦命終而生於梵〔天〕界,地獄之有情亦生〔於梵天界〕。其中,或人人〔主張〕:「地獄之〔有情〕於第七太陽出現時滅亡。」

〔有反問者〕:「無禪〔之修習〕而無生於梵〔天〕界事。〔依水而活者乃至地獄有情之〕此等或者所惱於饑餓,或者不能達證於禪。如何彼等生其處〔梵天界〕耶?」天界由獲得之禪而〔生於梵天界〕。可〔想〕時:「十萬年之後當有劫之滅盡。」魯加普優哈之欲界天解頭〔髻〕振亂頭髮而泣顏,以手拭淚,著赤衣作極異之形態,彷徨人道,如次宣告:「諸人!諸人!從今十萬年之後當有劫之滅盡。此世界當滅亡,大海亦涸渴。此大地之須彌山王亦當燒盡而滅亡。當有至梵〔天〕之世界滅亡。諸人!修習慈,諸人!修習悲、喜、捨!對父母盡其孝養!以尊敬家長!」彼等聞〔欲界天〕之聲,大部分之人人或地居天〔感世之無常〕而生悚懼,互相心生柔軟,行慈之福而生〔欲〕天界。於其處食天之淨食,依風徧而徧作〔準備定〕而獲得禪定。然,〔在惡趣〕之其他者,依順後受業而生〔欲〕天界。蓋,輪迴轉生之有情而無不 [P.416] 順後受業者。彼等〔惡趣之有情〕於其處〔欲天界〕同樣獲得禪定。如斯於〔欲〕天界因獲得之禪一切〔欲界有情〕生於梵〔天〕界。

其次雨之斷絕以後,經過長時而第二之太陽出現。世尊亦如斯說:「諸比丘!〔……有第二之太陽出現〕時。」當詳說七日經。而其〔第二太陽〕出現時,不能認識夜之區分及晝之區分。一太陽沒而一太陽昇起,世間不絕太陽之暑熱。於普通之太陽有日天子,劫之滅亡於太陽則無〔日天子〕。如斯普通之太陽運行時,於虛空雨雲、煙霞亦動,但劫滅之時太陽之運行,無煙霞、雨雲成為如鏡面無垢之太空。除〔恆河、搖尤那、舍牢浮、阿夷羅婆提、摩企之〕五河,其餘之小河等之水悉涸渴。

由此經過長時,第三太陽之出現,其出現之故〔五〕大河亦涸渴。由此經過長時,第四之太陽出現,其出現之故〔五〕大河泉源之雪山中師子崖〔池〕、鵞崖〔池〕、鈍角〔池〕、造車池、無熱惱池、六牙池、郭公池之此等七大湖悉涸渴。由此經過長時,第五之太陽出現,其出現之故次第於大海亦留停潤指節之水。由此經過長時,第六之太陽出現,其出現之故此輪圍世界全部成為一煙,由煙而取去全部之水分。如此之〔輪圍世界〕,一兆之輪圍世界亦同樣。

由此又經過長時,第七之太陽出現,其出現故,此輪圍世界全部共一兆之輪圍世界成為一火焰,如〔高〕百由旬種種之須彌之各峰亦破碎消失於空中。彼火焰之炎上而捕獲四大天王〔天〕,燒其處之黃金宮、寶宮、寶珠宮,〔其次〕捕獲三十三天,如斯捕至初禪地,燒其處之〔梵眾、梵輔、大梵之〕三梵〔天〕界而至〔第二 [P.417] 禪地之〕光音〔天〕而止。其〔火焰〕只要有微塵行生〔之物質〕即無消失。而〔可燒者〕一切行之滅盡故,如燒酥油之火焰,不存留灰燼而〔其火〕消失,下方之虛空共上方之虛空成為一大黑闇。

如斯經過長時,起大雲初降細雨,於次第雨降如蓮莖、杖、杵,多羅樹幹等大之水流,於一兆輪圍世界一切之燒盡處令充滿〔雨水〕之後,〔大雲〕消失。〔其水之〕下、橫起風吹水,厚圖如荷葉上之水滴。若〔問〕云何而成大水聚耶?〔答曰,風對水〕作孔隙而〔吹進〕故。即,風於水之此處彼處作孔隙〔之吹進〕也。如斯由風所集結吹湊拼厚〔之水〕,次第〔流〕落下方。於次第水之落時,〔落於〕梵天界處者,梵天界即〔出現,落於〕上之四欲界〔空居〕天處,〔其各各之〕天處出現。次落於地〔居天及人四洲〕處時而起強風。彼等〔強風〕如水在水甕以閉其口,遮止而不令水流出。其甘水令壓入於〔下〕,於〔水之〕上生起地味。其〔地味〕色美芳香而味甘,如不含水之乳糜表面。

其時,曾生〔第二禪〕光音梵界諸有情,壽盡或福盡由其死而生此〔地味〕。以自己之光飛行〔暗黑之〕天空之彼等〔諸有情〕,如起世因本經所說,嘗到地味被渴愛所取虜而至開始一口口食〔地味〕。如是彼等消失自己之光,成為黑闇。彼等見黑闇而怖畏,出現〔直徑〕滿五十由之日輪。彼等見〔其太陽〕而滿足喜悅:「我等獲得光明。」「〔此等光明〕是為令生勇氣滅我等者之怖畏而現,故太陽應是(資付勇氣)」而名為太陽。如是太陽於日中光輝已而沒時,「〔今〕我等消失我等所得彼光明」 [P.418] 而彼等更為怖畏。彼等如是思惟:「若我等得其他之光明者實是榮幸。」〔時〕恰如知彼等之心,出現〔直徑〕四十九由旬之日輪。彼等見此越喜悅滿足、「如知我之欲求而現〔此光明〕,故應該是月」而名為月。如斯日月出現時,諸星宿出現。由此以來可辨別夜與晝,〔辨別〕從一月、半月、季節、年。又日月出現之日,即須彌〔山〕、輪圍〔山〕、雪山之出現。而彼等孟春(二月~三月)滿月之日同時出現。云何〔同時出現耶〕?猶如炊煮稷飯時,若一擊〔其釜,釜中之稷飯表面〕即現凹凸,或部分昇高,或〔部分〕低凹,或〔部分〕為平坦,〔此大地〕高處為山,低處為海,平坦處為洲。

時,彼等有情食地味,漸次或者成為美貌,或者為醜貌。彼等之中,美貌者輕蔑醜貌者。因彼等之輕蔑,彼地味消失而出現地餅。時因彼等依然〔輕蔑其他〕而〔其地餅〕亦消失而出現林藤。時彼凝然〔輕蔑其他〕其〔林藤〕亦消失,以無皮無糠有淨芳香之白米乃不耕而實熟之米出現。如是彼等容器生,彼等以米入於容器而置於石上自然起火焰而煮。其飯味美如須摩耶花,此湯又不要加添調味料,欲食任何之味,〔自然〕必成其味。彼等食麤食故,由此以來而至生起大小便。

時彼等為排出〔大小便〕而破開〔大小便之〕口,於男〔出現〕男性,於女出現女性。其時,女於男、男於女而互相甚戀思。因彼等甚為戀思而生愛欲之熱惱, [P.419] 以各行淫法。因彼等非法之緣受行諸識者所呵責厭惡,為覆蔽其非法而建家居。彼等住居於家居而次第傚仿一人生來怠惰之有情而為〔米之〕儲蓄。由此以來,米包皮糠,於刈取處不再生長。彼等集而悲嘆:「諸人!實於有情出現惡法。我等當為意生之〔有情。然今行惡法之故成為胎生之有情〕。」——詳說之理趣於起世因本經所說。

如是〔彼等對各自之所有物〕附定界限。時一人之有情盜取他人之所有物。二次呵責彼〔而再盜者〕,三次〔人人〕即以手、石、棒打〔彼〕。彼等生如斯盜取、呵責、妄語、笞罰等時,相集而思議:「我等於我等中應咎戒者即正咎〔之〕,應呵責者即呵責〔之〕,應擯斥者即擯斥之,撰出制止此一人有情云何?然者,我等頒與彼米之幾分。」而〔彼等〕諸有情如斯決議時,最初於此賢劫,是此〔釋迦牟尼〕世尊還在菩薩時,當時〔彼菩薩〕於彼等諸有情中比誰都麗容美貌而有大勢力具足覺〔慧〕,有抑止、策勵〔他〕之力。彼等至彼〔菩薩〕之處撰請為〔王〕。彼由彼大民眾所撰出故為大撰出〔王〕,是剎土之主故為剎帝利,以如法平等令其他人人喜歡故為王。如斯以此等三名稱呼彼。然,世間有希有之位置時,菩薩必最初就其位置之人。故如斯菩薩最初成立為剎帝利眾時,婆羅門等之種姓亦漸次成立。

右之〔世界轉變〕中,劫滅令〔起〕大雲〔時〕至〔劫〕火之滅盡止,此一阿僧祇劫謂壞〔劫〕。由劫滅亡火之斷滅〔時〕以水充滿一兆之輪圍世界至大雲之完成止,此是第二阿僧祇而謂壞住〔劫〕。由大雲之完成〔時〕至日月之出現,此是第三 [P.420] 阿僧祇謂成〔劫〕。由日月之出現〔時〕再至劫令滅亡而〔起〕大雲止,此是第四阿僧祇謂成住〔劫〕。此等四阿僧祇為一大劫。應知由最初火〔劫〕之滅亡與成立之如以上。

〔二、由水破壞〕

其次由水劫滅時,最初以劫令滅亡而起大雲等,此詳細之說同樣於前說。然,有不同如次。〔即〕前之狀態如第二之太陽〔出現〕,此時劫使滅亡而起鹼性水之大雲。其最初降細雨,漸次降大水流,充滿一兆之輪圍世界。觸到鹼水之土地及山等亦皆總滅沒於〔水中〕,水是由四方以風所保持。由大地至第二禪地被水所浸。〔水〕於其處亦使〔第二禪地之少光、無量光、光音之〕三梵天界亦滅沒而至〔第三禪〕徧淨天止。其〔水〕只要有行生微塵〔之物質〕即無止息。而水浸征服〔滅沒〕一切行生〔之物質〕後,〔水〕立刻止息而消失,下方與上方虛空共成一大黑闇。——如斯〔以下〕一切如既所說。但此時最初出現〔第二禪〕光音、梵〔天〕界之世界。又由徧淨〔天〕死沒諸有情生於光音〔天〕等。

右〔世界轉變〕之中,由劫滅令〔起〕大雲時至劫滅水之斷滅止,此為一阿僧祇〔即壞劫〕。由水之斷滅〔時〕至大雲之完成止,此為第二阿僧祇〔即壞住劫〕。由大雲完成之〔時至日月之出現止,此為第三阿僧祇即成劫。由日月之出現至劫滅令起大雲止,此為第四阿僧祇即成住劫也〕。此等四阿僧祇成一大劫。由水〔劫之〕滅亡與成立當知如以上。

〔三、由風破壞〕

由風劫於滅亡時,最初劫之滅亡令起大雲等,詳細之說同樣於前說。然,有不同如次。〔即由彼火之滅亡〕時,如第二太陽之〔出現〕,此時因劫之滅亡而起風。其〔風〕最初吹上〔地上之〕麤塵,由此〔附於地之〕軟塵、細 [P.421] 砂、麤砂、礫、石等乃至重閣之大的岩石、在溪谷之喬木亦被吹上。彼等由大地昇入高空中不再落下,於其處〔空中〕粉碎為微塵而成無。時漸次由下方之大地中起風,動轉、顛覆土地吹上空中。百由旬大之土地部分、二百、三百、四百、五百由旬大之〔土地部分〕亦被疾風吹上而破壞,於空中所粉碎為微塵而成無。輪圍山、須彌山亦被風吹上而入於空中。彼等互相接觸所粉碎為微塵而滅亡。依如斯之方法而地居〔天〕宮、空居〔天〕宮亦滅亡,六欲天界亦令滅亡後,滅亡一兆輪圍世界。其時,輪圍〔山〕與輪圍〔山〕、雪山與雪山、須彌山與須彌山互相衝突粉碎為微塵而滅亡。由大地至第三禪地止被風所取。〔風〕於其處亦使〔第三禪地之少淨、無量淨、徧淨之〕三梵天界滅亡而至〔第四禪〕廣果〔天〕止。如斯,〔風〕令滅亡一切行生〔之物質〕而後亦自滅亡,下方之虛空與上方之虛空皆成一大黑闇——此〔以下〕一切如既所說。但此時徧淨梵〔天〕界最初出現世界。又由廣果天死沒諸有情而生於〔第三禪〕徧淨〔天〕處等。

在〔世界轉變之〕中,由劫之滅亡使〔起〕大雲時至劫之滅亡至風之斷滅止,此是第一阿僧祇〔即壞劫〕。由風斷滅之〔時〕至大雲之完成止,此是第二阿僧祇〔即壞住劫〕……乃至……此等四阿僧祇為一大劫。由風〔劫〕之滅亡與成立,應知如以上所述。

〔世界破壞之理由〕

依如何之理由而如斯世界之滅亡耶?以不善根之故。即不善根增盛時,如斯之世界滅亡。而彼〔世界〕貪多增盛時,由火而滅亡,瞋多增盛時,由水而滅亡——或人人說瞋多增盛時,由火而〔滅亡〕,貪多增盛時,由水而〔滅亡〕——癡多增盛時,由風而滅亡。雖如斯滅亡,如說〔初〕連續七次由火而滅亡,八次由水而〔滅亡〕,再七次由火而滅亡,八次由水而〔滅亡〕,於每八次 [P.422] 〔由水而〕滅亡,七次由水而滅亡後,更七次由火而滅亡。於以上乃經過六十三劫。其次雖達由水之滅亡,得斥〔此〕之機會,風滿六十四劫之壽,推破〔第三禪〕徧淨〔天〕而使世界滅亡。

而又隨念劫之比丘隨念宿住,此等諸劫中,以隨念:「多壞劫、多成劫、多壞成劫。」云何〔隨念耶?〕依:「我於某處〔有如斯名……〕。」等之方法而〔隨念〕。其中:「我於某處……。」我於某壞劫,又謂〔如斯〕於某生、〔某〕胎、〔某〕趣、〔某〕識住、〔某〕有情居、〔某〕有情眾之〔義〕。「如斯名」是帝須或弗沙〔之名〕。「如斯姓」謂迦旃延或迦葉〔之姓〕。此彼〔比丘〕於過去生言隨念自己之名或姓。

若又於〔過去生〕時,欲隨念自己容貌之美〔醜〕、或麤妙〔食〕之生活狀態、或苦樂多〔寡〕、或短命長壽之狀態者便隨念之。故言:「如斯容貌……如斯壽量。」其中「如斯容貌」者,是白色或褐色也。「如斯食物」,〔是於在家者之時〕米、肉、飯之食,〔或於苦行者之時〕有混合果實之食。「如斯苦樂之享受者」,是種種類之身心有味著、無味著等別之苦樂享受者。「如斯壽量」,是唯百歲之壽量、或八萬四千劫之壽量。

「其〔我〕由此死而生於某處」,是彼之我由其生、胎、趣、識住、有情居、有情眾死,〔言〕更生於某生、胎、趣、識住、有情居、有情眾中之〔義〕。「於某處我亦……有」,言又於其生、胎、趣、識住、有情居、有情眾更……有〔之義〕「如斯名」者,如前所述。又某次「我於某處……」此言次第追遡過去世〕行者隨意〔處〕之隨念。「其我由此而死」〔由上世而下〕來之觀察。故言「生此人界」,於此〔人界〕生起之前,對彼〔瑜伽〕者之生處,如斯言知「生於某處」。又「於某處我亦……有」 [P.423] 此等之事,為示說彼〔瑜伽者現在〕此生前之生處名、姓等之隨念。故「其〔我〕由此死而生此〔人界〕」,是言彼我〔現世之〕前由彼處死,生此〔人界〕之某剎帝利家或婆羅門家〔之義也〕。

「斯」是如斯。「樣相或素姓」,名姓之素姓,容貌〔食物、苦樂、壽量〕等之樣相。然,由名、姓而有情是帝須、迦葉〔與其素姓〕,由容貌等而別褐色、白色等種種〔其樣相〕。故名、姓是素姓,其他為樣相、「隨念多宿住」,此意義明白也。

宿住隨念智論畢

〔五、死生智論〕

「〔彼如斯心等持……達不動時,為〔得〕諸有情之死生智,引導其心令趣向。彼以超人清淨之天眼,見諸有情之有死有生,知諸有情隨業而趣於劣、勝、美、醜、幸與不幸。〔即〕『諸賢!此等之有情具身惡行、具語惡行、具意惡行,誹謗諸聖者而有邪見,取得邪見業。彼等身壞死後,生於苦界、惡趣、隨處、地獄。諸賢!或此等之有情具身善行、具語善行、具意善行,不誹謗諸聖者而有正行,取得正見業。彼等身壞死後,生於善趣、天界。』以如斯超人清淨之天眼,見諸有情之有死有生,知諸有情隨業而趣於劣、勝、美、醜、善趣、惡趣〕」。

於諸有情之死生智論,「為〔得〕死生智」,是為死、生之智。依其智而知諸有情之死、生,是為其〔智〕即言為天眼智之義。「引導其心令趣向」,是引導令趣向徧作(準備)心。「彼」是令心趣向之彼比丘。其次「天〔眼〕」等中,相似於天故為「天〔的〕」。然,諸天由善行業而生——膽勝汁、痰、血夜等之障礙,隨煩惱之解脫故,得領受遠方之所緣——有天之淨眼。而由精進修習力而生智眼亦類似於〔天之淨眼〕。相似於天故為「天〔的〕」。又依天住所獲得故,依止於自己之天住,故亦為「天〔的〕」。又依光明之把持而有大光輝故亦為「天〔的〕」。又見壁等彼方之色(物質)而是大偉人故亦為「天〔的〕」。當知此一切是由聲論〔之語原的解釋〕。依見之義而為「眼」,如眼行眼之作用而為「眼」。見死與生,因見清淨故為「清淨」。然,唯見死而不見生者,是執斷見者;唯見生而不見死,是執新有情出現見者,然,見其〔死、生之〕兩者,是超越前二種之惡見故,彼之見是見淨清為因。而諸佛弟子 [P.424] 見此〔死、生之〕兩者,故言:「見死、生是見清淨為因故『清淨』。」超越人之〔認識〕境界以見色(物質)為「超人〔眼〕」,又知超人之肉眼故為「超人〔眼〕」。故「以超人清淨之天眼見諸有情」,如以人之肉眼〔眺望〕,〔以天眼〕眺望諸有情。

對於「有死有生」之句,於死之剎那又是生之剎那之〔諸有情〕,不能以天眼見〔此〕,但今將死之臨終者,是為「有死」者,又取結生〔心〕以完成生者,是為「有生」者之意義。如斯為有死有生為彼等〔有情〕。見者見也。「劣」是與癡之等流相應故劣之生、家、財等而被侮辱、輕侮、輕蔑、蔑視。「勝」是與不癡之等流相應故與前者相反。「美」是與不瞋之等流相應故為所好、所望為適意之容貌者。「醜」是與瞋之等流相應故非所好、非所望、非適意之容貌者。謂不妙色、醜色之義。「幸福」是行善趣者,又與不貪之等流相應故,為富、大財者。「不幸」是行惡趣者,又與貪之等流相應故,為貧窮而缺乏飲食者。「隨業而趣」,是積集種種業〔隨業而〕趣者。

右中「見有死〔有生〕」等之前句,述天眼之作用,又「知〔諸有情之隨業……而趣〕」之後句,〔述〕隨業趣智之作用。而其〔天眼及隨業趣借〕生起之次第如次。得此〔天眼之〕比丘,向下方之地獄使增大光明,見地獄之諸有情受大苦。如斯之見是天眼之作用。彼〔欲知地獄之有情令至地獄之業,入定於基礎禪而出定,依徧作(準備定)〕如斯作意:「行如何之業,此等有情受此之苦耶?」彼:「行斯業〔以受此苦〕。」其〔令彼等至地獄〕以業為所緣而令智生起。〔此謂隨業趣借〕。同樣向上方之天界,令增大光明,見〔天界之〕歡喜林、雜合林、麤澁林等之諸有情受大幸福。如斯之見亦是天眼之作用。彼〔欲知天界之有情令至天界之業,入定於基礎禪而出定,由徧作(準備定)〕如斯作意:「行如何之業,此等有情而受此幸福耶?」彼:「行斯業〔而彼等受此幸福〕。」其〔令彼等至天界〕以業為所緣使智之生起,此名隨業趣智。 [P.425] 此〔隨業趣智,於天眼智以外〕別無徧作(準備定)。如此〔隨業趣智〕之未分智亦同樣〔天眼智以別無徧作〕。然,以天眼為基礎,此等〔隨業趣智、未來分智〕必與天眼俱成也。

於「身惡行」等,行惡事,又行惡事是煩惱所転穢故為惡行。由身之惡行,又由身所生之惡行故為身惡行。對於〔口惡行乃至意善行等〕之其餘者亦同樣。「具」是具備。

「誹謗諸聖者」,是欲〔陷〕佛、辟支佛、佛弟子〔等〕諸聖者乃至在家須陀洹於不利,以極端之〔惡〕事、又以毀損〔彼等〕之德,謂誹謗、譏呰、呵責〔彼等〕。其中,言:「此等之人人無沙門法,彼等非沙門。」以極端之惡事而誹謗。言:「此等之人人無禪、解脫、道、果。」等。當知毀損〔彼等之〕德而誹謗。而故意誹謗,或不知而〔誹謗〕,兩者皆為誹謗聖者。〔誹謗聖者〕是重業而如無間〔業〕,為天障及道障,然,〔與無間業異者〕是可治也。為明瞭此事,當知次之故事。

據說,某村一長老與年青比丘行乞。彼等於最初之家唯得一匙之熱粥,長老〔因空腹〕為腹風所衝而〔腹痛〕。彼思惟:「此粥適合我,於未冷之間飲之。」人人為運彼置境界標之樹幹坐而飲〔此粥〕。今一人〔即年青比丘〕嫌惡彼而言:「老師為過飢所負,〔不得行〕是我等之恥。」長老於村行乞已而歸精舍以言年青比丘:「汝!汝住此〔佛〕教耶?」「然,尊師!我是須陀洹」。「然者汝!汝勿為〔更得〕上道之努力」。「尊師!何故耶」?「汝誹謗漏盡者」。彼〔年青比丘〕向彼〔長老〕懺悔。由此宥恕其〔誹謗〕業。

[P.426] 故其他者若誹謗聖者,往〔聖者之處〕,若自己較〔聖者〕年長,蹲坐應懺謝言:「我言尊者如斯,請堪忍我。」若〔自己較聖〕年少,禮拜之後蹲坐合拿而懺悔:「我言尊師如斯,請堪忍我。」若〔自己行誹謗後〕而往他處者,自往〔聖者之處懺謝〕,或應遣門弟等於〔聖者之處〕懺謝。若自己及〔門弟等〕皆不能往者,往〔自己住〕精舍之諸比丘之處,若〔諸比丘較自己〕年少者,蹲坐而〔如前述懺謝〕。若〔諸比丘較自己〕年長,對年長者行說〔懺謝〕法,應懺謝言:「尊師等!我某名,如斯言尊者,請尊堪忍我。」而在眾前雖不堪忍但必行此。若〔聖者〕是雲水比丘,彼之住處及往處皆不明,或往賢善比丘之處,應言:「尊師!我某名,我如斯言尊者,我每隨念而後悔。我應云何耶?」彼言:「汝勿念慮。長老必堪忍汝,安心吧!」彼〔誹謗者〕亦向聖者所往之方角而合拿,應言:「請堪忍。」若彼〔聖者〕已般涅槃,往彼般涅槃牀之處,乃至往墓處而悔謝。作如斯時,不為天障、道障,宥恕〔誹謗業〕。

「邪見」〔者〕是顛倒見者。「取得邪見業」,是由邪見取得種種之〔惡〕業者,及從他人之邪見原因而取得身業等者。而此時,由〔前所述包攝〕語惡行之語以誹謗聖者,雖由意惡行之語而包攝邪見,更述此等〔誹謗聖者及邪見之〕二,當知為示〔此二〕大罪事。然,誹謗聖者相似於無間〔業〕故為大罪。〔即〕如次所說:「舍利弗!猶如戒具足、定具足、慧具足之比丘,於現世而一向邁進〔阿羅漢〕,舍利弗!與此同樣,不捨其〔誹謗聖者之〕言,不捨其〔誹謗聖者之〕心,不捨除 [P.427] 其〔誹謗聖者之〕見者,如由〔獄卒〕拉來投於〔地獄〕者,我說〔彼比丘亦必投於〕地獄。」其他沒有較邪見更大罪。所謂:「諸比丘!我不見其他一法如此邪見之大罪者,諸比丘!邪見為最大之罪惡。」

「身壞」,以徧捨有執受〔有情之五〕蘊。「死後」是其〔身壞之〕後即取生起蘊之時。或又「身壞」是命根之斷絕。「死後」是由死心之後。

如「苦界」之一切,皆是地獄之別名。然,地獄是離去天或解脫之福因故,無諸樂故為「苦界」。苦趣即〔苦〕之依處故,為「惡趣」。又有累累之惡過,由邪惡業而生之趣〔即依處〕故為「墮處」。又滅亡者裂離四肢五體,落於此處故為「墮處」。於此毫無快樂與利得可言故為「地獄」。或又依苦界之語而說明為畜生界。然,畜生界因離去善趣故雖為苦界,以生於有大權勢之龍王等故為惡趣。依惡趣之語〔說明〕為餓鬼界。然,由離去善趣而為苦趣故苦界亦為惡趣,但如阿修羅之不墮故非墮處。依墮處之語〔說明〕為阿修羅界。然,如前所說明之義,為苦界亦為惡趣,又〔捨棄〕一切〔福惠之〕聚合而墮〔其處〕故為墮處。由地獄之語〔語明〕阿鼻〔地獄〕等之多種地獄。「生」是接近而生於其處之義。

由上述之相反當知是白分〔即善之方面〕。但有次之差異。即善趣之語是人趣所攝,天之語是天趣〔所攝〕。其中善之趣故為「善趣」。色等之境善為最上故為「天」。其〔善趣及天〕一切,由碎破、破滅之義故為「界」,此是語義。

以「如斯超人〔清淨之〕天眼」等一切是結語。言以斯天而見,是此處之略義。

而欲以如斯之〔天眼〕而見之初學善男子,以〔地、水、火、風、青、黃、赤、白八徧之任何〕彼徧為所緣而以〔十四種之調練〕神通之基礎禪等,由一切行相令 [P.428] 適合引導於〔天眼智〕,應以火徧、白徧、光明徧之三徧之任何使接近〔天眼智〕。〔即以其徧〕為近行禪之境(所緣)而使增大。此時其意義是不令生起安止〔禪〕。然,若不令生起〔安止禪,其徧〕為基礎禪之依止而不為徧作(準備定)之依止。而於此等三〔徧〕之中,唯光明徧最勝〔而其他二徧為此之次〕。故其〔光明徧〕又他〔二徧之任何之一為所緣〕,如於所說徧之解釋之方法令生起〔四種禪〕,更唯在近行地令徧增大。當知其〔徧〕之增大法亦如說徧之解釋。〔而唯其〕令增大處之內而見色。然,〔最初之中〕見其色〔而以徧作(準備)以不徧滿光明〕者,徧作之機會便成過去。如是光明消失,若其消失者,色亦不見。其時,數數入基礎禪而出,〔更以徧作心〕可令徧滿光明。如斯漸次成強固之光明。與「於此處有光明」〔作界限者〕唯其界限處必續存光明,坐終日亦見〔其處之色〕者,〔即終日亦〕見其色。對此有譬喻行人依藁之火炬而行夜道。

即某人依藁之火炬行夜道。彼其藁之火炬消失,時即不見其〔道〕之高低。彼以其藁之火炬輕打於地上再令燃上。其〔藁之火炬〕較前燃焰之光明更放大光明。如斯數數消失而再燃上遂至太陽出。太陽出時,〔已經〕棄其火炬而不用,可行終日。

徧作(準備)時之徧光明,時如右火炬之光明。〔最初之中〕見色者,徧作之機會過去光明消失時不見色,如火炬消失時見〔道〕之高低。數數入〔基礎定〕者,如火炬輕打於地。再行徧作更使徧滿強力光明,如較前火炬之光明更放大光明。唯強固之光明限〔續存於一定之〕處,如太陽之出現。去小光明,依較強力之光明以終日見色,如棄藁之炬火而終日步行。

其時彼比丘肉眼不現——在腹內之〔物質〕、依止心臟之〔物質〕,依止地面下 [P.429] 之〔物質〕,在壁、山、墻彼方之〔物質〕,在他輪圍世界之〔物質〕——斯色(物質)現於〔彼之〕智眼,恰如於肉眼見時,當知天眼生起。而於此時唯〔其天眼〕有見色之能力,其前分之諸心即不然。又此〔天眼〕於凡夫有障礙。何故耶?曰,彼〔凡夫〕決意:「某某處有光明。」雖貫串於其地中、海中、山中之處而一光明生,見可怕之夜叉、羅剎等之相者即生怖畏,斯心陷於散亂而彼禪乃惑亂。故見色時,即不能不起不放逸。

如其天眼生起之次第。〔即〕如前所說〔於肉眼不見〕色為所緣,意門轉向〔心〕生、滅之後,其同色為所緣而四或五之速行生等之一切,當知如前〔所說〕。於此前分之諸心是有尋有伺之欲界〔心〕,令成最後〔神通〕目的之心,是屬第四禪之色界〔心〕。與此俱生之智,言為「諸有情之死生智」,亦言「天眼智」。

死生智論畢

〔五神通之雜論〕

    主〔世尊〕是五蘊之知者
    說知五神通已
    更對其等〔五神通〕
    當識知次之雜論

即此等〔五神通〕之中,此稱死生智之天眼,亦有未來分智與隨業趣智之二關聯智。故此等二神變及五〔神通〕之七神通智,是〔經典〕之所述。

今為令蒙昧彼等〔七神通智〕之所緣分別。

    大仙之所說
    於四種所緣三法
    七神通智之轉起
    應該為說明。

右〔偈之〕說明如次。即四種所緣三法是依大仙之所說。云何為四?是小所緣三法、道所緣三法、過去所緣三法、內所緣三法。其〔七智之〕中:

〔一、神變智之所緣〕

神變智是對小、大、過去、未來、現在、內、外所 [P.430] 緣之七所緣而作用。云何〔作用耶〕?曰:(一)欲行以身依止於心而令身不顯現者,依心力令身變化,安置身於〔神變心〕之大心時——與〔心〕結合為所緣(色身)——以色身為所緣故,其〔神變智〕有「小所緣。」(二)欲行以心依於身而令身顯現者,依身力令心變化,色身安置於基礎禪心時——有與〔身〕結合為所緣(色界心)——大心〔之色界禪心〕為所緣故,〔於神變智〕有「大所緣」。(三)次〔神變智〕過去而滅,以〔基礎禪〕心為所緣故,〔於神變智〕有過去所緣。(四)安置大界(佛舍利)時,如大迦葉長老等決意未來之事者,有「未來所緣」。

據說大迦葉長老行安置大界(佛舍利)決意:「於未來〔至阿育王之出世〕二百十八年間,此等之香不消滅,〔此等〕之花不萎,〔此等之〕燈火不消失。」一切如其所決意。

馬護長老〔在銀多耶森林〕見住瓦達尼耶之比丘眾食乾食,而決意:「岩泉於每日每日之食前成為酥味。」於食前汲〔水〕即成酥味,食後而成普通之水。

(五)其次使身依止於心,身不顯現而行時,〔於神變智〕是「現在所緣」。(六)以身力而令心〔變化〕又依心力使身變化時,及自己化作童子之形等時,是自己之身心為所緣故〔神變智〕是「內所緣」。(七)其次於外部〔化作〕示現象〔兵〕、馬〔兵〕等時,〔神變智〕是「外所緣」。如斯當知神變智是對七所緣而作用。

〔二、天耳界智之所緣〕

天耳界智是對小、現在、內、外所緣之四所緣而作用。云何〔作用耶〕?曰:(一)其〔天耳界智〕是以聲為所緣,聲是〔欲界〕故,於〔天耳界智〕為「小所緣。」(二)次唯以現存之聲為所緣而作用故,〔於天耳界智〕為「現在所緣」。(三)聞自己腹中之音時,其〔天耳界智〕為「內所緣」。(四)聞他 [P.431] 人之聲時,為「外所緣」。如斯當知天耳界智對四所緣而作用。

〔三、他心智之所緣〕

他心智是對小、大、無量、道、過去、未來、現在、外所緣之八所緣而作用。云何〔作用耶〕?曰:(一)知欲界他人之心時,其〔他心智〕為「小所緣。」(二)知色界、無色界之心時為「大所緣」。(三)知道、果時,為「無量所緣」。而此時凡夫不知須陀洹之心,須陀洹〔不知〕斯陀含之心。乃至〔阿那含不知〕阿羅漢之心。然,阿羅漢知一切者之心。其他上者〔知〕下者之心,而知此〔他心知之〕差異。(四)道心為所緣時,是「道所緣」。(五)次於過去日間及(六)未來七日間知他人之心時,為「過去所緣」及「未來所緣」。(七)云何〔他心智之〕「現在所緣」。

現在有:(一)剎那現在、(二)相續現在、(三)期現在之三種。其中:(一)剎那現在是經生、住、滅〔之三心剎那〕。(二)相續現在是屬於一、二相續時。坐於闇中即行光明處者,暫時所緣不明瞭。而至〔其所緣〕明瞭之間當知有一、二相續時。又行於光明處者入於室內,暫時舜間色不明瞭。而至〔其色〕明瞭之間當知有一、二相續時。又立於遠方者,〔見〕洗衣之人人令手上下〔以打洗衣物已〕,又見打鐘、大鼓之動作已亦暫時不聞其音。而至聞〔其音之〕間,當知有一、二相續時。以上是中部誦者〔之說〕。然,增支部誦者說色相續,非色相續之二相續,涉〔河〕水而去者,水所起之波紋雖至岸邊而暫時不靜止,又行路者來,其身體之熱氣暫時不冷,於炎日下來入室內者,暫時不去闇,又於室內作意業處者,日間開窗而〔外〕望,暫時不鎮靜兩目之眩,此謂色相續以〔暫時之間〕,說非色相續於二、三速行 [P.432] 時,此兩者皆謂相續現在。次(三)一期現在者,是以一生之期間〔一切言是現在〕。對此於賢善一夜經說:「諸賢!意與法此兩者是現在其為現在之時,識為欲貪所結縛。為欲貪所結縛故,識便歡喜其〔意與法〕。歡喜此者現在為諸法所左右。」又此〔三現在之〕中,相續現在是諸義疏之所述,一期現在是經中〔所說〕。

或人人〔即無畏山住者〕,其〔三現在之〕中,說剎那現在心亦是他心智之所緣。何故耶?神變者與〔他心智的對相〕之他人於一切剎那心生起,彼等〔於兩者一剎那心之生起〕如次言:「猶如投一把花於空中時,即花與〔花〕、莖與莖必互相相碰,顧念群聚甚多諸人之心時:『我知他人之心。』〔彼以自己一剎那之〕一心,必以一人之心〔其心〕生之剎那,得知或住之剎那或滅之剎那。」〔無畏山住者如是說明〕。然,雖顧念百年千年,顧念之心(轉向心)與知之心(速行心)之二者,〔一點都〕不同一時故,又轉向(顧念之心)與速行(知之心),若有喜好〔所緣之〕處,〔前者為捨受而後者為憂受〕者,即成為不同所緣之過失故,諸義疏破斥〔彼等之說〕為不妥當。〔故剎那現在非他心智之所緣〕。但相續現在與一期現在當知是〔他心智〕之所緣。其中,由現存速行之經過(路)於前後唯二、三速行經過(路)時間是他人之心者,皆言為相續現在。其次於相應〔部〕之義疏說:「一期現在是以說明速行時,〔而非指一期相續之全體〕。」此為善說。其處之說明如次:「神變者欲他人之心而顧念〔他人之心〕,〔神變者之〕轉向(顧念心)以〔他人之〕剎那現在〔心〕為所緣後,與其共滅。由此有四或五之速行〔心〕。其最後〔之速行〕是神變心,其餘〔之三或四之速行〕是欲界心。其等〔四或五之〕一切〔速行心亦轉向心之所緣〕而以同滅心為所緣,〔轉向心與速行心〕非有別異之所緣,由一期為現在之所緣故。又〔轉向、速行〕雖皆為一所緣,但唯神變心以知他人之心,其他〔之轉向心或欲界速行心等〕即不然。如於眼門唯眼識見色而如其他〔之轉向心等〕即不然。」

此〔他心智〕唯依相續現在與一期現在為現在所緣。或又入於相續現在及一期 [P.433] 現在故,當知唯依一期現在,以現在〔其他心智〕為所緣。(八)其次〔他心智〕唯他人之心為所緣故〔他心智〕是「外所緣」。如斯當知他心智是對八所緣而作用。

〔四、宿住隨念智之所緣〕

宿住智是對小、大、無量、道、過去、內、外、不可說所緣之八所緣而作用。云何〔作用耶〕?(一)其〔宿住智〕隨念欲界〔之五〕蘊時為「小所緣」。(二)隨念色界、無色界〔之諸〕蘊時為「大所緣」。(三)隨念於過去自己或他人令修習道或令作證果時為「無量所緣」。(四)隨念唯令修習道時為「道所緣」。(五)又此〔宿命智〕決定而唯有「過去所緣」。〔即無現在所緣、未來所緣〕。

有關此雖如他心智或隨業趣智亦有過去所緣,而其中,於他心智唯七日內之過去心為所緣。然,其〔他心智僅以心為所緣,如宿命智〕不知他之蘊〔即色、受、想、行蘊〕及關聯〔五〕蘊之〔名、姓等〕。又〔他心智以道為所緣雖於前說〕,與道相應之心為所緣故,是依異門而說以道為所緣。其次於隨業趣智唯過去之思〔即業〕為所緣,〔其他之諸蘊不成為所緣〕。然,於宿命智對過去諸蘊或關聯於蘊之〔名、姓、壽量等〕亦無所緣。然,其〔宿命智〕是對過之蘊及關聯蘊之〔名、姓等〕之諸法而至於一切知智也。當知〔他心智、隨業趣智、宿命智之〕差異。以上是義疏之〔說明〕法。然於發趣〔論〕說:「善蘊是神變智、他心智、宿命隨念智、隨業趣智、未來分智之所緣緣。」故。〔受、想、行、識之〕四蘊皆是他心智、隨業趣智之所緣也。其中,隨業趣智是善不善〔之四蘊為所緣〕。

(六)其次〔宿命智〕隨念自己之蘊時,此〔宿命智〕是「內所緣」,(七)隨念他人之蘊時是「外所緣」。(八)於「過去毘婆尸佛世尊,彼母是盤頭摩帝而父是盤頭摩」等之方法以隨念名、姓、地相等時是「不可說所緣」。而於此名、姓當知連結於蘊即成世俗之文義而非文字〔之本身〕。然,文字〔之本身〕是聲處所緣故,小所緣 [P.434] 〔即為欲界〕所緣。所謂:「詞無礙解是小所緣。」關於說〔不可說所緣〕乃我等認許之處。如斯當知宿命智是對八所緣而作用。

〔五、天眼智之所緣〕

天眼智是對小、現在、內、外所緣之四所緣而作用。云何〔作用耶〕?曰:(一)其〔天眼智〕以色為所緣,色是小〔即為欲界〕故,〔天眼智〕是「小所緣。」(二)又對現在色而作用故是「現在所緣」。(三)見自己之在腹中等色時是「內所緣」。(四)見他人之色時是「外所緣」。如斯當知天眼智對四所緣而作用。

〔六、未來分智之所緣〕

未來分智是對小、大、無量、道、未來、內、外、不可說所緣之八所緣而作用。云何〔作用耶〕?曰:(一)其〔未來分智〕知「此者未來當生於欲界」時是「小所緣」。(二)知「〔此者〕當生於色界或無色界」時是「大所緣」。(三)知「〔此者〕當修道可作證果」時是「無量所緣」。(四)唯知「〔此者〕當修道」時是「道所緣」。(五)其次決定而〔未來分智〕是唯「未來所緣」。

對此,雖於他心智亦有未來所緣,而其〔他心智〕以七日以內之未來心為所緣。然,其〔他心智僅以心為所緣,如未來分智〕不知他蘊〔即色、受、想、行蘊〕及關聯〔五〕蘊之〔名、姓等〕。未來分智同於宿住智〔所緣〕之說,未來〔之蘊及關聯於蘊之名、姓等〕不成為所緣。

(六)知「我當生於某處」時是「內所緣」。(七)知「某某當生於某處」時是「外所緣」。(八)依「於未來彌勒世尊當出世。須梵摩婆羅門為彼父。梵摩婆帝婆羅門女〔為〕母」等之方法以知名、姓時,與說宿住智〔之所緣〕同樣,是「不可說所緣」。如斯當知未來分智對八所緣而作用。

〔七、隨業趣智之所緣〕

隨業趣智是對小、大、過去、內、外所緣之五所緣而作用。云何〔作用耶〕?曰:(一)其〔隨業趣智〕知欲界之業時是「小所緣。」 [P.435] (二)知色界、無色界之業時是「大所緣」。(三)唯知過去故「過去所緣」。(四)知自己之業時是「內所緣」。(五)知他人之業時是「外所緣」。如斯當知隨業趣智對五所緣而作用。而說此內所緣及外所緣,於此時〔知〕內,於此時知外時,〔無過於〕內外所緣而已。

此為令善人之喜悅,造清淨道〔論〕神通之解釋,名為第十三品。


【經文資訊】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68 冊 No. 0035 清淨道論(第8卷-第13卷)
【版本記錄】CBETA 電子佛典 2016.06,完成日期:2016/06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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