佈施與募款有什麽關係?


佈施與募款有什麽關係?

[編者] 約翰-布列特
[中譯] 良稹

What'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"dana" and "fundraising"?
by John Bullit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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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者完全無關——至少理應這樣。可惜,近些年來,佈施的名稱在西方被許多佛教組織採納,作爲打動人心的募款技巧。我們讀過多少份佛教組織的求捐信件,以這樣熟悉的語句開始:“佈施是一個古老傳統,藉著它,兩千五百年來佛陀的教導才得以保存下來”? 這些信件裡多少次我們看見求捐物品清單?多少次我們聽說禪修中心對他們的課程有“建議捐贈數額”? 在我看來,爲佛教事業大張旗鼓地招徠物質支持的壯舉,只會削弱佈施的真正精神,它是毫無壓力、心有所感、自發湧起的慷慨之舉,體現在佛陀傳法的基本動機之中。

任何類型的佈施毫無疑問是件好事。佛陀鼓勵我們對任何請求幫助的人慷慨佈施[法句經224]。即使最小的禮物,只要帶著慷慨之心佈施,也會有巨大的價值: “即使一個人把涮完杯碗的水倒進村裡的池塘時,想著:‘願住在這裡的任何動物來吃,’ 那也是福德的一個來源[增支部ANIII57]。” 然而,佈施的實際果報,極大地依賴於捐贈發生的氛圍。施者與受者,也就是捐贈者與籌款組織,對於培養使佈施獲得最大益處的氛圍,有著同等責任。如果雙方對於把佛陀的教導用於修持均有誠意,他們應當考慮以下幾點:

首先,佈施的福德,隨著施主動機的清淨而倍增。我們半心半意贈出的禮物,總體來說果報是有限的,而一件禮物贈送時帶著真正開放之心,“不尋找個人利益,心不執取於果報”[AN VII.49增支部],其價值要大得多。如果我們饋贈時,期望從受者得到什麽回報——會員便利、感謝狀、書籍、或者禪修課程,等等——便虧待了自己,稀釋了佈施的力量。因此,佛教組織以這類補貼来獎勵佈施時,應當慎重考慮。

第二,佛陀不鼓勵我們廣求佈施。實際上,他說的正相反: 他鼓勵我們將就使用已有之物[AN IV.28增支部]。這個少欲知足的主題處處體現於佛陀的教導。在我看來,一位籌款人“希望獲得的物品”清單,表達了一種不滿足感,與佛陀的訊息背道而馳。佈施者最樂於贈予的情形,乃是在知道他們的禮物——無論多麽渺小——真正爲接受者感激時。如果一個請求佈施的組織籌款目標宏大、需求品又多又昂貴,而我只有一件小小禮物,不知他們會不會感激、甚至會不會注意到它。一個組織,生存簡樸、求助稀少,能最有效地提倡佛陀的教導,在它的護持者當中激起最大的信心。

第三,接受者是否清淨也有關係[SN III.24相應部]。我們佈施給有德之士,也就是那些至少持五戒者時,不僅承認他們培養的動機,也增強我們自己持戒的決心。因此,佈施給有德者有大業力,它的善報遠遠超過佈施當時的事件本身。佈施與戒德兩者深刻地交織在一起,當我們學會善巧地行使自己的慷慨衝動,把禮物送到果報最大的地方時,在這兩方面都會受大益。我們重視戒德時,無論作爲贈予者還是接受者,都會從佈施中得到大益。

最後是對成長中的佛教團體與組織的呼籲: 請極其、極其地耐心,抵制使你的組織壯大起來的誘惑。佛教組織的成功,永遠不應以常規的商業指標來衡量: 成員數、下載數、開課量、募得款額,等等。它的成功只能以如何正確地體現佛陀的教導來衡量。如果它的工作堅實地確立在戒德基礎上,識戒德者必然注意到,受其鼓舞,會以無邊的慷慨相助。只要能做到這麽多,該組織便是在以最直接的方式,把佈施這個無價傳統傳給他人——佈施爲法中精髓,而法的佈施,是一切禮物中最珍貴的[法句經354]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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