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利經典中的佈施


巴利經典中的佈施

[作者] 莉莉-德西爾瓦
[中譯] 良稹

Giving in the Pali Canon
by Lily de Silva

原文版權所有 © 1990 佛教出版社 。免費發行。本文允許在任何媒體再版、重排、重印、印發。然而,作者希望任何再版與分發以對公眾免費與無限制的形式進行,譯文與轉載也要求表明作者原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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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利經文中把佈施(dana)讚爲高尚美德。實際上它是走向解脫的第一步。佛陀對新來者的分步說法 是以講解佈施這個美德開始的 ( danakatha ,律藏 Vin.i,15,18)。三種基本福德(punnakiriyavatthu)之中,以佈施爲首,另兩種爲持戒與禪定(直譯爲心智培養)(增支部 A.iv,241)。在佛陀的十大至高成就(十波羅密)之中,佈施也居首位。因此,在通往解脫、成就阿羅漢與佛陀之路上,首先應當修習佈施。

佈施的作用

佈施在佛教心靈淨化過程中占有首要地位,因爲它是對付貪欲的最佳武器,而貪欲(lobha)在三大不良根本動機中居於首位。利己與自私包裹著貪欲,因爲我們把身份與財産當成“我”和“我的”。佈施作爲治療自私與貪欲之病的良藥,有助於化解利己主義。《諸天相應》裡告誡說,“克服貪欲的雜染,修持佈施(相應部 S.i,18)。” 《法句經》中也提醒我們以慷慨克服慳吝(Dhp223)。

以一個人的貪欲與自私程度,修持相應程度的佈施美德卻不容易。因此《諸天相應》中把施捨等同於交戰(相應部 S.i,20)。他必須與貪婪的惡勢力爭鬥才能下決心把自己珍愛、有用的東西贈給他人。中部《鵪喻經》中藉比喻說明,缺乏靈性力量者放棄自己熟悉之物是何等困難(中部 M.i,449); 小鵪鶉身陷鬆弛腐爛的爬藤中也會死去。盡管鬆弛腐爛的爬藤是小鳥的束縛,對強壯的大象來說,鐵鏈也不算大枷鎖; 同樣,一位個性軟弱的潦倒貧者,會難於捨棄僅有的一點物品,而個性堅強的君王,一旦確信貪欲的危險,甚至可以放棄整個王國。

慳吝並非是佈施的唯一障礙,失慎、對業力與輪迴的無知也同樣是原因(相應部 S.i,18)。假如一個人了解佈施的道德善益,他會警覺地抓住各種機會修持這個大德。佛陀曾言,世人若知自己佈施的價值,每餐飯都不會不與他人共享(自說經 It.p,18)。

施者的素養

經文中(例如,長部D.i,137)用了若干名詞形容施者的素養。他是個有信者(saddha),相信有德人生的尊貴、相信業與輪迴。他相信人在道德與靈性上達到圓滿的可能性。簡言之,他非是一位物質主義者,他對佛、法、僧有信心。他不僅是施者(dayako),而是個尊貴的施者(danapati)。在經疏中對“尊貴的施者”這個概念解釋如下: “樂於甘美之物,卻把不美之物贈予他人,他是布施之禮的奴隸。把自己同樣喜愛之物贈予他人,他是布施之禮的友人。自己安於所有,卻把甘美之物贈予他人,他是尊貴的施者,是布施之禮的長老與主人。”

經文中還形容施者是對困難者敞開大門者(anavatadvaro)。他對隱者、婆羅門、潦倒者、旅人、遊方者、乞食者,有如一座甘泉。這樣的人是在行福德。他慷慨大度(muttacago)、願意與他人分享福報(danasamvibhagarato)。他是了解窮困者難處的慈善者(vadannu)。他慷慨大度、有求必應(payatapani)。他是值得相求的人(yacayogo)、他樂於布施窮人(vossaggarato)、他有布施之心(cagaparibhavitacitto)。經文中以這些專詞形容心地慷慨者的素質。

一位尊貴的施者,在布施前、布施時、布施後常有喜悅(增支部A.iii,336)。布施前,他喜悅地期待著行使贈予的機會。在布施時,為提供他人之需而喜悅。布施後,他滿足於行了一件善事。經文中把布施列為君子的重要素養(A.iv,220)。佛陀稱正當致富者把財富布施給窮人為有雙目者,只掙財富不行福德者為獨目者(A.i,129-30)。富者對財富獨享不散,被稱為自掘墳墓(小部經集Sn. 102)。

布施之物

幾乎任何有用物品,俱可為布施之禮。《義釋經》中(ND.2,523)列出十四項適於行善的布施物品。它們是: 僧袍、缽食、居住地、醫藥等病者之需、食物、飲料、布料、車輛、花環、香料、軟膏、床鋪、房屋與燈具。修習布施不需有大量財富,因為那是各予所有。從自己卑微所得中行布施,被認為是極有價值的(相應部S.i,18;法句經Dhp 224)。一個人勉強糊口,盡己所能照顧家庭,但堅持正命,而且特地從有限之得中行布施,他的慷慨等價於一千次祭獻(S.i,19-20)。佛陀曾盛讚以來路正當的財富作供養(增支部A.iii,354; 如是語It.p.66; A.iii,45-46)。他說,一個居家人這樣做,會立刻從此幸運。在《經集》的《馬訶經》中,馬訶說自己把正當途徑獲得的財富大量散給窮人,得到佛陀的高度讚揚。

即使布施少量的物品,只要滿懷信心,也可以從此得到喜樂。在《天宮事》中就有許多例子。根據其中的《阿迦瑪施主天宮事》(Acamadayakavimanavatthu),帶著崇敬之心,對一位傑出的阿羅漢供養一小塊米糕,得到的福報會是重生於天堂華廈。在《施分別經》中說,一件供養物的純淨,有賴於施者有德,有賴於受者有德,有賴於施受者雙方有德,如果雙方都不虔誠,那麼禮物就不純淨。傳播佛法(Dhammadana,法施)據說是超過了一切其它形式的布施(法句經354)。

在相應部經文中,提到五種禮物,自古以來受心地尊貴者的高度景仰。它們的價值過去、現在、未來皆不容置疑。有智慧的隱者與婆羅門對它們有著最高的敬意。這個布施指的是對五戒一絲不茍的持守。這樣做,他會給一切眾生帶來無畏、慈愛、與善意。如果一個人能以自己的行為給別人——不僅人類,而且一切眾生——帶來安全感與自由感,那是他能做的最高形式的布施。

受施者

經文中也描述了布施應該贈與的對象(A.iii,41)。客人、旅人、和病人應施以好客與關懷。饑荒時期對困難者應慷慨相助。對有戒德者,應供以頭期收獲的果實。經文中有一個反覆出現的詞組,指特別需要公眾慷慨布施的對象。他們是: 隱者、婆羅門、潦倒者、旅人、遊方者、乞食者。隱者與婆羅門是宗教人士,不得工錢。他們為居家人提供靈性指導,因此應當護持他們。窮人需要幫助,富者藉助窮人,獲得精神上的財富。在交通設施匱乏的時代,公眾當出面對旅人多加關照。佛教認為對上述這幾類人給予幫助,是道義上的責任。

在增支部中,佛陀以祭獻儀式用詞,描述了必須以細心與敬意照應的三種聖火(增支部A.iv,44)。它們是, ahuneyyaggigahapataggidakkhineyyaggi [1] 。佛陀解釋說, ahuneyyaggi 意思是雙親,應當尊敬與照顧他們。 Gahapataggi 意思是妻兒、員工與仰賴為生者。 Dakkineyyaggi 代表宗教人士,或者已證得阿羅漢果、或者已走上滅除負面心理素質的修練之道者。這些人都應當如照顧聖火一般予以盡心照應。根據《大吉祥經》,一位居家者款待親戚,是大吉大利的善行之一。

拘薩羅國國王有一次問佛陀,布施應該給送給誰(相應部S.i,98)。佛陀答,布施應給施者給了之後心有喜樂的人。接著國王再問: 施捨應給予誰,才能獲得大果報? 佛陀把兩者看成不同的問題,答道,布施給有德者得大果報。他又進一步闡明,供養那些滅除五蓋、具備了戒、定、慧、解脫與解脫知見的有德隱者,最有果報。

在相應部(S.i,233)中,天神之王向佛陀請教同樣問題: 禮物贈給誰,會帶來最大果報? 佛陀答,贈予僧伽的禮物會得到最大的果報。在這裡佛陀專門指明,他所說的“僧伽”,意為由正直、尊貴的成員組成的僧團,他們已經進入聖道、證得聖果、具備了戒德、定力與明辨。要注意的重要一點是,在比丘律裡,僧伽意味著人數足夠、可行種種宗教活動的僧團(律藏Vin. i,319); 但在經文中,“僧伽”意味著四雙尊貴者、八輩超凡者,也就是,趨向初果、不還、一還、與阿羅漢道者、及已證得上述四果者。

《馬訶經》中(經集Sn.p.86)詳述了阿羅漢的美德,闡明這是欲求福德者應該供養的對象。《婆羅門相應》中說,供養那些知道自己前世、見過天界與地獄界、終止了重生、已證得最高智識的人最有果報。因此經中把戒德圓滿的尊貴者組成的僧伽描述為福田(punnakkhetta ,中部M.i,447)。正如在一塊水足土肥之地裡播種會得到豐收,把供養送給八聖道上有成就者,會得到大果報(增支部A.iv,238; i,162)。《法句經》中說,如雜草為田地的汙點,人的汙點是貪、瞋、癡,因此給予那些已滅除汙點的人,會有大果報(Dhp 356-59)。布施的果報,更多以接受者的品質,而非以禮物的數量與價值來衡量。

在增支部(A.iv,392-95)經文中,記載了菩薩(譯按:指世尊前世)作供養的傳奇故事,當時他是一位名為毗拉瑪的婆羅門; 他不僅把食物、飲料、衣物,還把大量金銀、大象、奶牛、馬車,送給任何前來領取的人。不過這樣做就福德而言並非殊有價值,因為沒有尊貴的應供者。據說,以缽食只供養一位有正見的入流者,也比如毗拉瑪那樣廣泛施予更有福德。以缽食供養一位不還者的福德,甚於供養一百位入流者。接下來的次序為不還者、阿羅漢、辟支佛、與正覺佛。以缽食供養佛陀與僧伽的福德,又高於單獨供養佛陀。甚至更有福德的是,造一座寺院請僧伽常住,歸依三寶則更佳。更有價值的是持守五戒。比之福德更高的是培養慈心,最有福德的是,洞見無常,趨向涅槃。

布施的動機

經文中記載過各種布施動機。增支部中(A.iv,236)羅列了以下八種:

  1. Asajja danam deti: 帶著惱意布施、或刻意冒犯受供者、或以侮辱之意贈予。
  2. Bhaya danam deti: 畏懼也可以是某人供養的動機。
  3. Adasi me ti danam deti: 還願,作為過去對自己恩惠的回報。
  4. Dassati me ti danam deti: 希望此時饋贈在將來獲得同類回報。
  5. Sadhu danan ti danam deti: 他布施是因布施為善事。
  6. Aham pacami,ime ne pacanti,na arahami pacanto apacantanam adatun ti danam deti: 有些人以這樣的利他動機布施:“我煮食,他們不煮。煮食的人不該不給那些不煮食的人。”
  7. Imam me danam dadato kalyano kittisaddo abbhuggacchati ti danam deti: 有些人供養是為了贏得好名聲。
  8. Cittalankara-cittaparikkarattham danam deti: 還有人布施是為了裝點與美化心智。

偏好、惡意與癡迷也被列為布施的動機。有時布施是為了維持一個長久的家族傳統。死後重生於天界是另一個主要動機。布施給有些人帶來愉快,他們帶著贏得心智喜悅的目的布施(Aiv.236)。

然而經中說(A.iv,62),布施應該不帶任何期許,也不應帶著對受施者的執取。假如布施時想著積攢以後所用的物事,那是一種低下的布施; 想著死後享受的果報,也同樣是一種低下的布施。唯一正確的布施動機應該是美化心智,遣除內心貪婪自私的醜惡。

布施的方式

經文中認為布施的方式極其重要(例如,增支部A.iii,172)。無論禮物大小,布施者在贈予時的態度不同,對施受兩者間善意的培養,有天壤之別。贈予的方式應使受者無屈辱、渺小、受傷之感。需要幫助的人,帶著難堪之心相求,施者的責任是不讓他更難堪,增加他業已沈重的負擔。 Cittikatva danam deti 意思是,布施必須帶著相應的關切與尊重。應該使受供者有受歡迎之感。當一件禮物以這般的溫暖相贈時,在贈者與受者之間會產生一種牢固而互益的友誼, Sahattha deti: 他應當親手布施。在布施時親自參與是大有益的。這樣做促進了施者與受者之間的關係,布施的社會價值正在於此。當布施以親身參與的暖意進行時,社會將以相互關心與照應的風氣團結在一起。 Na apaviddham deti: 他不應當布施只適於扔棄之物。他應當注意只布施有用而適當的物事。 Na anagamanaditthiko deti: 他不應當以冷淡的方式布施,令受者不願再來。

帶著信念布施(saddhaya deti),在經文中廣受讚揚(增支部A.iii,172)。特別是在供養僧侶時,應當帶著相應的恭敬與尊敬,樂於有此服務的機會。他還應當在急需時應時布施。這樣的及時供養最有價值,因為他們寬解了求者的焦慮與壓力。他應當帶著利他動機布施,唯一目的是幫助有難處者。在布施時,他應該注意不傷害自己、不傷害他人。佛陀曾讚揚帶著理解與審慎布施的做法。如果有助於受者的福祉,那麼這樣的布施是明智的。但若是有害於受者的福祉,那麼他應當小心謹慎。上述的布施方式受到高度讚揚,被稱為尊貴的布施。一件禮物具有價值,不僅在於布施什麼,而且在於布施的方式。一個人也許不能夠贈一件昂貴禮物,但他總能以贈禮的方式,使受者感受到關懷。

布施的價值

許多經文羅列了布施的各種益處。布施促進社會交流與團結。它是有者與無者之間彌補心理差距的最佳方式,其意義遠大於物質經濟本身。《馬訶經》中說,當一個人確立了慷慨之心時,可以消解仇恨(Sn. 506)。心地慷慨者會贏得他人的喜愛,許多人願與他交往。布施可以鞏固友誼(Sn. 187)。

經中說,如果一個人在供養之後發願重生於某個特定域界,這個願望只有在有戒德時才能實現,否則無效(增支部A.iv,239)。根據一部經文 (A.iv,241-43),如果一個人的布施與戒德修習有限、且對禪定一無所知,那麼他會在人界得到不幸的重生。一個人對布施與戒德修到一定程度、但對禪定一無所知,那麼他會在人界得到良好的重生。但是那些大力修習布施與戒德,也對禪定一無所知的人,卻有可能重生於某個天界。他們會在壽命、美貌、喜悅、名聲、五種享樂上,超過其他天神。

在增支部中(A.iv,79)羅列了布施可以獲得的一些世俗果報。一位慷慨好施者、而非吝嗇者,會贏得人們的同情; 阿羅漢們會朝他走去,首先接受他的布施、對他傳法。他的好名聲會傳播開來。他可以帶著自信與尊嚴參加任何集會。他在死後會重生於喜悅的域界。另一部經 (A.iii,41)補充說,一位慷慨好施者會受人歡迎;聖者與他交往,他以完成家主的責任而心滿意足。

經上說,一位贈予他人生命、美貌、喜悅、力量與智力的布施[食物]者,藉把這些素質饋贈他人,自己也成了受益者(增支部A.iii,42)。在另一部經裡則以簡明一句話表達了同樣意思:種什麼收獲什麼(相應部S.i,227)。

帶著信心布施,在果報實現時會得到財富與美貌。另外,帶著相應的恭敬作供養,他的妻兒、下屬與僕人也會恭順、有責任心、通情達理。及時供養不僅可以得到巨富,而且也會得到及時之需。帶著真誠的助人願望布施、他可以得到巨富、享受最好的感官之樂。布施時不傷害自己與他人,他不會受到火災、水災、盜賊、王權與恨心子孫之類的傷害(A. iii,172)。

供養走在八聖道上的隱者與婆羅門會得到神奇的果報,如同在一塊富饒、水足、遍耕的良田裡播種,會得到大豐收(A.iv,238)。不帶任何期許的布施可以重生於梵天,在那裡最後還可能成為不還者(A.iv,62)。

在《施分別經》中,列出了一系列布施對象,所得福德是這樣依次遞增的。把一件物事給一頭動物帶來一百倍果報。贈與一位道德不佳者的禮物帶來一千倍果報。贈給一位有德者的禮物帶來一萬倍果報。贈與一位非佛教者,此人已不再執取於感官之樂,所得果報為一千萬的十萬倍。當一件禮物贈給一位趨入流道者,所得果報不可計數。那麼一件禮物贈給一位入流者、一還者、不還者、阿羅漢、辟支佛與完全覺醒的佛陀,福德又怎麼說呢?

同一部經中又強調說,贈給僧伽團體的禮物比起贈給某一位比丘個人更有價值。據說遠久之後會有一位道德敗壞邪惡的佛教比丘,僅在衣領上著黃色代表他的僧侶地位。即使布施這樣一位比丘,如果是以僧伽的名義布施,也比單獨布施一位比丘本人,福德要多得多。但是,應當注意到,這句話與經中其它地方表達的意見並不一致,在別處說的是,贈與有德者而不是不道德者,才有大福德,顯然不能排除這句話作為後來一個推論的可能性。

佛陀有一次曾經說,即使在把涮盤水倒掉時帶著布施之心,想著:“願這洗盤水裡的食物顆粒,成為地上生靈的食物”,也是一件有德之舉。那麼,如果布施食物給一個人,會有多少福德!不過那篇經文緊跟一句說,布施一位有德者,會有更多福德(增支部A.i,161)。

另一部經中說(A.iii,336),布施時擁有了六個特別的素質時,所積累的福德是不可估量的。其中三種素質屬於施者,三種屬於受者。施者應當在布施之前對饋贈心懷喜悅,他在布施時應當愉快,他在布施後應當心懷滿足。因此是布施前、布施中、布施後不著貪欲的尊貴意念,才使他的禮物成為真正的大禮。受者也應當是棄除了貪、瞋、癡,或者已開始了消除這些不良心理素質的修練過程。據說,當布施的施者與受者具備這些素質時,福德如大海之水一般不可估量。

有一次,佛陀問毗沙卡,她對自己樂善好施的優點有什麼看法(律藏Vin.i,293-94),於是毗沙卡對自己布施所期待的回報,作了一番博學的解釋。她說,當聽聞某一位比丘或比丘尼證得了任何聖果,如果那位比丘或者比丘尼曾經來訪過舍衛城,她便可以肯定他/她曾得益於自己長期不斷的供養。當她觀想自己曾在某種程度上對於他/她的靈性成就作過貢獻,心裡就升起極大的愉悅。愉悅的心中就有喜。心中有喜時,身體放鬆下來。當身體放鬆時,就有了自在,助心入定。那樣就有助於培養五根、五力、七覺支。這就是她樂善好施所期待的益處。佛陀對於她的回答如此歡喜,大聲讚道:“善哉、善哉、善哉。”

很明顯,單單布施並不足以導致苦的終結。被佛陀稱為最大布施者之一的給孤獨長者,只成為一位入流者。特別是,布施必須由戒德的鞏固,才能得到好的果報。盡管給孤獨戒德無缺,經中並沒有在哪裡提到他曾修習禪定。因此,即使他有著樂善好施的慷慨,他只能是一位入流者。

在《卡提迦拉經》(中部M.ii,52陶師經)中記載了一個獨特的布施故事,其中布施者甚至不在場。陶工卡提迦拉是迦葉佛的主要供養者。他本人是不還果者,因需照顧年老眼盲的父母而不願出家,他以自己的尊貴行為與敬意,得到了佛的高度信任。有一天迦葉佛托缽時來到他家,但卡提迦拉不在。他向盲眼的父母詢問陶工何在,他們答:出門了,請佛進來,從鍋盤中自行取食。佛照辦了。卡提迦拉回來時詢問,是誰取走了食物,父母告訴他,佛來過了,他們請他自己取食。卡提迦拉覺得佛對他如此信任,因此很高興。據說,他的喜樂持續了兩周,父母的喜樂一周不褪。

同一部經報道,另一次,迦葉佛的寺院屋頂漏水。他派比丘去卡提迦拉家裡取一些茅草,他當時不在家。比丘們回來說,除了屋頂上的草,別處沒有。佛陀讓比丘們從屋頂上取草。比丘們開始從屋頂拿草時,卡提迦拉年老的父母探問是誰。比丘們說明情況,父母說:“請拿走所有的草”。卡提迦拉聽說後,對於佛的信任深深感動。升起的喜樂持續了兩周,父母的喜樂一周不褪。於是卡提迦拉的房子有三個月只見天空、不見屋頂,但是據說那幢房子不受雨水侵濕。

如本文起始所述,布施居福德之首。它也是利益他人的四種方法之一(cattari sangahavatthuni,四攝)。不過值得注意的是,在覺悟所必須的三十七道品當中,從不曾把布施列為必要的因素之一。有的列表中包括五種素養——信念、戒德、學問、捨離、智慧,這裡說的是捨離(caga),而非布施(dana)。從根植於內心的美德角度考慮,布施與捨離之間也許是有一定區別的。布施是指贈與的動作本身,捨離則是指藉反覆布施、根植於心的慷慨態度。 Caga 這個詞字面意義是放棄、放下,意思是藉由捨離,放鬆對個人財產的自私執取。人們布施時,甚至可以懷著偏意、惡意、恐懼、癡迷、與追求名聲等心態,但捨離則是一種正面的慷慨美德。

佛陀教導的是一套逐步把自己清空的過程。它起始於放棄個人的外在所有。當慷慨好施的素質開始培養起來、同時又有了對於事物本質的深刻洞見,他會對感官之樂失去追求興趣(nibbindati)。在這個階段,他會放棄居家生活而出家。接下來,藉由守護感官之門,他清空感官輸入。藉由禪定(bhavana),他清空自己內心根深蒂固的雜染,補充以正面的尊貴素養。但是,這整個脫離負面心理素質的過程,起始於布施。

(本文引用的經典卷頁數以牛津巴利聖典學會出版的巴利三藏為參照。)

[1]中譯注: ahuneyyaggigahapataggi, dakkhineyyaggi 為吠陀傳統的三種祭火: 祖先火、家主火、供養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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